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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转: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(创新基金)项目立项通知
转: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(创新基金)项目立项通知

【添加时间:2014-06-18 08:24:00】【来源:】【作者:dggtangli】【阅读:

各学院及相关同学:

      为加强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,全面贯彻我校《关于实施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》(校教通知 [2012]30号)的要求。经前期同学申报,学院推荐、高水平项目答辩以及学校专家组的评审,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立项535项(含14个高水平项目),合计经费235.3万元。为了更好地推进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的管理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项目清单
    见附件1“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创新基金)立项汇总表”。
二、项目合同书提交
(1)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后的资助金额,填写项目管理合同书,格式见附件2“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”。
(2)各教务科于2014年6月27日(周五)前将本单位的所有项目材料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材料包括: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纸质档一份(须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)及电子档。电子档文件名格式为“2014**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.rar”发送至邮箱sjjx@uestc.edu.cn。
三、项目管理
(1)各学院可预借不超过1/3的经费用于项目启动和开展。
(2)学生项目须项目负责人、指导教师、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后,方可报账。经费不得用于购买诸如手机等仪器设备。
(3)学生项目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初期检查;2014年11月底前完成中期检查;2015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检查。如有提前或延迟答辩检查的项目,须将有指导教师签字的申请书提交教务科,并交教务处备案。
(4)学生项目的管理按照《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手册(试行)》(附件3)执行。
备注:
(1) 学生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中,均不包含论文发表版面费以及专利申请等费用。如在项目过程中产生,均额外予以资助。
(2)在项目进展过程中,如经费不足,则项目必须通过中期检查答辩后,经专家组和指导教师认定签字后,可予以追加。
(3)如学生在项目进展过程中放弃,则需要将前期项目借款未使用的经费,或者已购买的材料退还至学院教务科。
   附件1: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.xlsx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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